有过家庭暴力,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涉嫌实施家庭暴力,那么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及保护遭受到暴力侵害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基本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失。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法院会酌情为遭受暴力伤害的受害方当事人适当分配更多的财产;同时,在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裁定部分,法院亦会更为重视听取受侵害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及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根本利益,这主要是鉴于家庭暴力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构成不良影响的实际情况所决定。归结而言,法院将依据各类相关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与审慎分析,力求确保为受害者制定出公正、平衡且理性的判决,以此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