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效力排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遗嘱的效力是有一定排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公证过的遗嘱。也就是说,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的步骤,对遗嘱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确认,所以它的证明力比较强。
2.自书遗嘱
这种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的,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只要它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且确实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和意愿,那这份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3.代书遗嘱
立这种遗嘱的时候,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然后由其中一个人帮忙代写,写完后也要注明日期,并且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得在上面签名。
4.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上名字,还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5.录音录像遗嘱
如果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也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里记录下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日期。
6.口头遗嘱
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不过也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没有效力了。
要是有多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抵触,要是有公证遗嘱,就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要是没有公证遗嘱,那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