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情况说明》到底有什么用
??重要前提:它≠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能直接替代原件;街道也没有法定必须出具的强制义务。
它是政府机关出具的辅助公文书证,盖章之后用于完善你的证据链,配合你的人事档案、档案馆材料、社保缴费记录一起使用。
1、它能证明三件客观事实(只陈述事实,不创造工龄)
1.?你的人事档案,是原芜湖无线电五厂破产改制后,正式移交到街道保管,不是你个人自己拿过去的;
2.?原企业已经破产消亡,客观上无法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是你个人弄丢这份材料;
3.?存放在街道的档案内部:招工、转正、调资等核心工龄材料齐全。
它不直接替你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只把“企业破产
[律师回复] 您好!您对街道办事处《情况说明》功能定位的理解总体准确。补充几点:1.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核心依据是人事档案原始记载(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资升级表等),《情况说明》属于补强证据,用于解释档案保管链条与"原单位已解体、非本人遗失"的客观原因,帮助社保经办机构消除对材料来源的疑虑,但不能代替认定工龄本身;2. 经办机构若仍不接受,可依据《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门规章要求其出具书面不予认定意见,载明法律依据,以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 对于原单位破产、档案由街道等机构托管的,建议先要求街道出具档案接收移交的书面材料,再向人社局档案科或养老保险科申请调阅原始档案复印盖章;4. 若档案中确有缺失,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以生效法律文书补强证据链。各地经办口径有差异,可同步拨打12333咨询当地政策后操作。戴少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