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什么条件能取保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里的一种非羁押类强制措施,针对的是还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为了避免对方逃避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会要求对方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指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保证自己能随传随到。被关押的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还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嫌疑人已经被逮捕,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请,所有申请都必须用书面形式提交,具体要找哪个部门提交,要看案件当前处于公检法哪个办案阶段。
能不能顺利申请下来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对应的情形。首先是涉事情节比较轻,哪怕最终判刑,也只会被判管制、拘役这类轻刑,或者只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这类附加刑的,就可以申请。如果嫌疑人的量刑可能达到有期徒刑以上的程度,但确认放出来之后不会再有新的社会危险性,也符合申请条件。还有几类特殊人群,比如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只要确认放出来不会有社会危险性,也可以办。如果关押的期限已经到了法定上限,案件还没办理完结,也必须要改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只有两种担保方式,不能同时适用。一种是找保证人,这个保证人得符合法定条件,还要承担对应的监督义务,确保被担保人能随时配合办案传唤。另一种是交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如果取保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会被没收,办案机关还会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要求嫌疑人重新写保证书认错,重新交保证金、找新的保证人,甚至直接改成更严格的监视居住,或者执行逮捕。如果整个取保期间没有违规,等取保措施结束之后,缴纳的保证金会全额退还。
不管哪个办案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最终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执行的时候公安机关会明确告知被取保人必须遵守的基础规则,以及违规或者期间再犯新罪要承担的后果。基础规则包括没经过批准不能离开自己常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变动的,24小时之内必须向执行机关报备,办案机关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销毁伪造证据、和其他人串供。除此之外,公检法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额外要求被取保人遵守一些针对性规定,比如不能去特定场所,不能和特定人员见面或者联系,不能从事特定的活动,还可能要求把护照、驾驶证这类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不管在哪个办案阶段,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