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答应离婚,能强制办理离婚吗
[律师回复] 1、要是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可以走法律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目的。在咱们国家,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商量好,自愿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这叫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到法院打官司来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
要是女方不同意离,那就没办法通过友好协商的协议离婚方式来办手续了。
2、这种时候,男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处理离婚官司的时候,一般会先试着给夫妻双方调解调解,看看能不能让两人和好。
要是调解没啥用,而且有下面这些情况,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比如有一方在婚姻里和别人结婚或者和其他人住在一起;有动手打人、虐待或者不管家里人的行为;染上赌博、吸毒等坏毛病,怎么劝都不改;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开住满两年了;还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
另外,如果有一方失踪了,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判离。要是法院之前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夫妻又分开住满一年,有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应该会判离。
3、所以,就算女方不想离婚,只要男方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可能会判离婚,这样男方也就能实现离婚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