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律师回复] 在生活里,借款的情况很常见,借款合同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它们在法律性质上有很大不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意思就是只要双方达成了借款的约定,合同就成立了。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这意味着合同成立不仅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还得完成借款交付才行。
要判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得依据法律规定。实践合同的关键就是,除了双方都同意之外,还得把东西交出去或者完成其他实际的支付,合同才能成立。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重点就在借款有没有真正给到借款人手里。
一方面,双方得有借款的共识。这可以是口头约定,也可以是写在借条或者借款协议里的书面约定。这是确定存在借款关系的基础。
另一方面,出借人要把钱实际交给借款人。交付方式有很多种,如果是给现金,借款人写的收款凭证就能证明钱已经给了。要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者支付宝等电子方式转钱,转账记录就是交付的证据。只有这两个条件都满足了,借款合同才正式成立。要是只有借款的约定,但是钱没给出去,那借款合同就不算成立。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借钱的时候,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最好都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并且保留好交付借款的证据。这样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就算真有问题,也能有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