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12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该怎么补偿,年终奖怎么办
[律师回复] 因公司原因 12 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补偿方式和年终奖的处理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无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特殊情况: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年终奖
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员工无法满足公司规定的年终奖发放条件,如 “在职员工方可领取” 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表现等因素,酌情判决公司支付部分年终奖.
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年终奖是否发放通常由用人单位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自主决定。但如果员工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年终奖发放的惯例,且自己符合以往年终奖发放的条件,同时公司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那么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的诉求可能会得到支持 。此外,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如果员工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与其他获得年终奖的员工相当,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