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确权人去世,子女可以继承吗?,想了解:土地确权后确权人去世,子女能否继承相关权益?
[律师回复] 土地确权后确权人去世,子女能否继承需分不同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
同一农户内有其他成员: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若只是户内的某个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仍在世,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该农户的其他成员继续享有,不存在继承问题。
农户内成员全部去世:如果子女已分户且不再属于原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由发包方收回重新分配,但子女户籍仍在村集体的,可能享有优先承包权。
家庭承包方式的林地: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包括同一农户内的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继承人。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需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来确定。
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符合条件:如果子女是本村村民且没有自己的宅基地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子女不符合条件:若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或虽在本村但已分户且有自己的宅基地,那么只能继承房屋所有权,在房屋存续期间拥有宅基地的有限使用权,房屋失去使用功能(坍塌等)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对于父母的违建房屋,子女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为违建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
土地上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所以无论何种土地类型,确权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子女作为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