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写女方名,离婚后房子归哪个
[律师回复] 在婚姻生活中,婚前购房写女方名字的情况不少,而离婚后房子究竟归谁,要按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男方出全款买房还登记在女方名下,这里有两种状况。一种是男方为了和女方结婚才把房子送给女方,在法律上,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房子往往就成了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女方。另一种是可能因为限购之类的特殊原因,男方用了女方的名义买房,钱实际上是男方出的。这种情况下,要是男方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这回事,那房子就有可能判归男方。
要是双方一起出钱买房写在女方名下,通常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两人一起出钱买房,是奔着结婚后共同生活去的。离婚分房子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各自出了多少钱、两人婚姻持续了多长时间、有没有谁有过错等,所以不一定是平均分配。
要是男方付了房子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虽然房子写的是女方名字,但婚后一起还的贷款和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通常能拿到房子所有权,但要给男方补偿,补偿的就是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那部分。具体怎么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决。
法律建议:不管是哪种购房情况,都要保存好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等。在借名购房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