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房产继承应如何去处理
[律师回复] (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继承。
(二)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凭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
(三)若继承人对房产分割有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四)分配遗产时,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