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是离婚的两年前了认识将别人介绍认识认识一个女的。啊,后来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在一起同居了啊,但是没有去登记领证,他来过我家的啊的时候也是。把他当成那种老婆,当成一家人亲人那种去对待,虽然说没有登记。,因为他自己本身有一个小套房,每个月也要房贷了,还有些信用卡还是或者其他的7788的。啊,这两年期间呢我大概有转了十几万给他了啊,又转了差不多十几万给他,然后现在要闹分手了,他提的要闹分手,然后我就说你我转了这这十几万给你。,我我向他要求说要让他在归还一部一部分嘛,你看这些钱能能能归还一部分吗?
[律师回复] 倘若您持有并出示了欠条而对方仍然拒不偿还相应借款款项,您完全有权采取合法且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您应当尽力与对方展开进一步的商讨及磋商,明确约定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方式方法,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沟通过程记录以备查考。
如果商量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有权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请求。
为了在起诉过程中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请确保您已准备妥当包括欠条在内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并且具备明确的转账记录衬托出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切存在。
就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您需要将完整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呈交给享有审理权限的当地法院。
一旦法院接受了您的起诉申请,他们将会依法向被告发送传票,并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公开审理。
假如被告未能按时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也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待到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便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通过查封、扣押甚至是冻结被告的财产,从而保障您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面对债务人未履行欠条债务,您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首先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