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刑事会见律师收费有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若涉案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关系:当事人所承担的律师费用为每宗案件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若该涉案事项牵扯到了财产权益关系:那么在基本服务费用上,每宗案件需要缴纳的费用则是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
然而,如果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了10000元的范围,则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段累进制计算。具体地说,争议标的金额的计费比例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乎1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案件,收取5%至6%;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乎1,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案件,收取4%至5%;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乎1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案件,收取3%至4%;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乎50,000,01元至100,000,000元之间的案件,收取2%至3%;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乎1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之间的案件,收取1%至2%;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案件,收取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涉案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关系:当事人所承担的律师费用为每宗案件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若该涉案事项牵扯到了财产权益关系:那么在基本服务费用上,每宗案件需要缴纳的费用则是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是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若涉案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关系: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当事人所承担的律师费用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承担的律师费用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若该涉案事项牵扯到了财产权益关系:那么在基本服务费用上,每宗案件需要缴纳的费用则是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