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时,需要留意几种情形。要确认信用卡是否为伪造、是否是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是否已作废,交易是否存在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况,以及是否属于恶意透支。对于恶意透支,要核查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有无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二)对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处罚,根据数额和情节不同量刑不同。如果数额较大,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