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律师回复] (一)明确自身符合情形
仔细对照两种可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的情形,判断自己是否属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收集充分证据
围绕对方的拒执行为收集证据,如对方转移财产的记录、拒绝履行义务的相关文件等,以此证明对方存在拒执行为且符合上述提起自诉的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