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肯离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一)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感情破裂情形,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若没有法定情形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判不准离,起诉方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增加判决离婚的概率。
(三)在等待再次起诉期间,起诉方要注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新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