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5年9月
家庭情况:已婚,有一子(11岁,小学生),父母健在(均是务农)
工作情况:生前在江西省抚州市一家单位上班
负债情况:预计25W左右(其中22万由父亲贷款后转其使用,其余为私人亲戚借贷)
房产情况:在湖北省黄石有贷款买房一套,产权人为死者岳父(其岳父2023年也已经死亡),但贷款一直由目前的死者承担;
意外死亡情况:2024年6月2日晚,在抚州市和同事5人一同吃饭喝酒,6月3日早上7点左右被发现死于单位宿舍,经公安机关初步判定为酒后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待确认)。
咨询法律问题:
1.死者家属要如何进行死亡理赔?若有赔偿,继承人要如何进行分配?
2.死者生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