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撤销权起算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律师回复] 撤销权的起算时间那可是得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我们就拿重大误解这个事儿来说吧,要是遇到了这种民事法律行为,那撤销权就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而且啊,必须得在一年之内把这个撤销权给使出来。再说说显失公平的情况,同样的,撤销权也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算,一年的时间内得把撤销权用掉。
不过,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才做出的行为,那可就有点特殊了。得等胁迫行为结束了之后,在一年的时间内去行使撤销权,要是超过了这一年,撤销权就没了。还有,不管是哪种情况,要是当事人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那一天起,五年之内都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也一样会消灭掉。
总而言之,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主要就看当事人啥时候知道了撤销事由,再加上法律规定的那些特别的期限,可不能马虎大意,得根据具体的法律行为和实际情况,仔仔细细地去确定到底啥时候开始算撤销权,可不能出啥差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