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还需要还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其债务责任仍需依据法规程序予以核算与偿还。在此过程中,将开展对企业资产的全面清算作业,并以特定的先后顺次及比例,将其向债权人进行分配。通常情况下,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支付破产人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