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题:案件退回侦查取得谅解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吗,我想进一步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取得谅解会影响刑事责任的判定?
[律师回复] 案件退回侦查取得谅解不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退回侦查是因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有问题,而取得谅解书只是受害者的态度,并非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以下是取得谅解会影响刑事责任判定的情况:
量刑从轻
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酌定从轻情节,在量刑时可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若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最多可减少基准刑的40%;即便未赔偿但取得谅解,最多可减少基准刑的20%.
刑事和解程序中的不起诉或免罚
符合特定条件可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如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或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等。达成和解协议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自诉案件的撤诉
在自诉案件中,如重婚、侮辱、诽谤罪等,若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并出具谅解书,被害人选择撤诉,被告人可免受刑事指控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