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打伤派出所不做伤情鉴定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与派出所沟通。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表明做伤情鉴定的诉求,了解不做鉴定的缘由,若因材料不全,按要求补充。
(二)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沟通无效时,提交申请伤情鉴定的书面材料,说明事情经过与诉求,请求上级机关督促。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凭借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请求监督派出所履行职责并启动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因此,可向检察院申诉,让其对派出所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