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谅解书,案子能不能撤
[律师回复] 不少人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或者给当事人办了取保候审,案子就能直接撤掉。实际上刑事案件能不能撤案,完全看是否满足法律明确规定的条件,和这两件事没有必然的绑定关系。谅解书本质上只是后续量刑时可以酌情参考的情节,本身根本没有直接让案件被撤销的法律效力。
如果是被害人自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轻微自诉刑事案件,双方达成完整和解协议之后,由提起自诉的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通常都会准许,走完流程之后案件就可以正式撤销。
要是属于必须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撤案的要求要严格得多,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明确列出的几类情况才能走撤案流程。比如涉案情节显著轻微,整体危害程度很小,从法律上根本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经过有权机关发布特赦令免除对应刑罚的,属于需要受害人主动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没提告诉或者之后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还有其他专门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侦查机关只有核查完全案,确认完全符合上述法定撤案情形,才会正式出具撤销案件的决定书。要是核查下来不符合撤案要求,案件就会按正常流程继续往下走,依次推进到审查起诉、开庭审判的环节。
至于谅解书的实际作用,更多体现在后续的裁量环节。如果案件刚好符合不起诉的相关条件,检察机关可以把谅解书作为重要参考,结合全案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真到了法院审判的阶段,法官也会把谅解书纳入考量,对当事人适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同时满足其他适用条件,还可以优先考虑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