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是6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先是6月20左右通知我们要延期到8月31日交房,后来实际交付时间是9月13日。合同约定:交房时卖方应当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实测测绘报告》,如未提供买房可以拒绝收房,并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但实际交房时这两项资料均为提供,我也问过主管单位查询过,至今未办出这两项证明。
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属于延期交房吗?我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违约金吗和物业费及租房的费用吗(我现在还在外面租房子住)
[律师回复]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暂时无法确认开发商延期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