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后一直不处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案件为何进展迟缓。这是公民的合理权利,办案机关有义务回应,以保障报案人对案件进程的知情权。
(二)要是觉得公安机关消极对待,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问题,申请监督,上级机关会对下级的执法情况进行查看并督促改正。
(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若发现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或者立案后不积极侦查,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给出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持续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