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与肇事罪竞合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在日常生活中,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可能会出现竞合情况,这时要根据具体情形采用不同处理办法。
危险驾驶罪,简单来说,就是在道路上开车时,有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喝醉了酒还开车,又或者从事校车、旅客运输时严重超员、超速,再就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而交通肇事罪,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有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要是有人在危险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出了重大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条件,这就属于想象竞合犯,也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好几个罪名。按照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于这种情况要按照处罚更重的罪名来处理。通常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比危险驾驶罪重,所以一般会按交通肇事罪来定罪。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个人先有危险驾驶行为,之后又因为其他过失导致交通肇事,这就不属于竞合了。这种情况下,要分别对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进行评判,如果都构成犯罪,就要把两个罪的处罚加在一起。
法律建议: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千万别危险驾驶。要是不小心出了事故,要及时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积极配合处理,这样才能尽量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