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媒人介绍跟同村男子结婚,婚后男方工作我失业在家,因为考虑到我已经35岁,年龄不小了,也想尽快要个孩子需要备孕,所以一直没出去找工作,慢慢的男方就开始看不惯我没工作,对我采取冷暴力,不愿意与我同房,自己抱了被子到另一个房间睡觉,有时候夜不归宿也从来没跟我说明原因,有时候发生矛盾甚至动手打我,有次打我我想报警,但考虑到还要生活不想激化矛盾,也就没有报警。再加上他父亲烟瘾比较大,每次在家里抽烟,我说为了家人健康不要在屋里抽烟可以去阳台抽,男方认为我不尊重他父亲,所以围绕这些问题男方觉得我俩并不合适向我提出离婚要求,婚姻存续一年零三个月我俩协议离婚,离婚后十一个月男方向法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中双方都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义务。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和冷暴力,这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在离婚时,如果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你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同时,对于男方父亲在家抽烟的问题,你可以和男方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后,如果男方有不合理的要求或者行为,你同样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