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做卫厨的,没有合同,现在不合作了,店里库存,产品售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所述情形在商业合作中较为常见。是否需要为您梳理一下相关思路?
一、库存处理:核心看合作性质
1. 若是“买断经销”(您自行垫资进货、取得所有权),供应商通常无义务回购库存。除非能证明双方存在“余货可退”的约定或惯例,否则只能自行承担。
2. 若有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发货单据)显示实为“代销”或“铺货”,即销售后才结算货款,则未售出部分所有权仍归供货方,您可主张退货或由其取回。
3. 建议立即盘点库存,并整理历次订货、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若供应商有回购承诺但拒不履行,可依据《民法典》主张违约责任。
二、售后服务:法定义务不能“一停了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您作为销售者,对所售产品依法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这一义务不因合作终止而消灭。
1. 对已售出产品,您仍须对消费者负责。若产品质量问题源于生产环节,您先行赔付后,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向生产者追偿。
2. 建议与合作方书面确认售后衔接方案,例如由厂家直接提供售后、费用如何分担。若对方拒绝配合,您应保存好消费投诉记录与损失凭证,备作追偿依据。
三、实务建议
合作终止不等于责任终止。请您务必向供应商发送一份书面函件(建议用ems并保留回执),明确告知库存情况及售后承接方案,限期内回复。若一个月内无果,可携带完整交易凭证(如订货单、付款记录等)考虑司法途径解决。
请注意,若您属于品牌专卖店,还需审查品牌方是否有滥用优势地位强行压货、拒绝合理退出等情节,这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