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律师回复] 首先,需提交由公司法人代表亲笔签署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印章);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由公司亲自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也应该有公司官方的盖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任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请当事人亲笔签名确认);在这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注明具体委托事宜、被委托者的授权权限以及授权期限等重要内容;随后,申请人应当向办理机构递交公司的全套公司章程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章确认;接着是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另外,还需附属一份关于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接下来,申请人要连同公司出具之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呈上;如果分公司所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那么申请人还需提交这方面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许可证明;
最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向办理机构提供有关设立分公司必须获得批准的相关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在此要特别注意的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不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