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交房之前有一份协议书,说是赠送两年物业费,是销售部给的,我们交房的第一年是现金,说是赠送的物业费不能用,第二年可以用,现在是第二年,他说这份协议是无效的,不承认了。之前我们的那个销售顾问也不在这里干了,电话也打不通,找不到人了,我们这一年的物业费也没有交,然后就被物业起诉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首先,不要惊慌。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把当时销售部给的赠送两年物业费的协议书找出来,这是关键证据。如果是纸质协议,看看上面有没有开发商或者销售部门的盖章,因为盖章能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你还可以寻找其他能佐证这份协议存在的证据,比如当时签订协议的现场照片、和销售顾问沟通赠送物业费相关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然后,积极应对物业的起诉。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把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表明是因为开发商或者销售部门承诺赠送物业费才导致现在没有交物业费的情况,而不是故意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