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未履约能否追责
[律师回复] 1、要是债权转让之后,原来的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做事,那是能够追究他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说法,债权人把债权转让出去,要是没通知债务人,那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没效力;只要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对债务人有约束力,这时候债务人就得向拿到债权的人履行义务。
2、原债务人没按约定履约时,拿到债权的人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拿到债权的人可以先和债务人商量,让他把该还的债还了;要是商量没用,就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打官司的时候,拿到债权的人得拿出相关的证据,像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凭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证明、还有债务人违约的证据等。
3、要是债务人用之前和原债权人之间的理由来对抗拿到债权的人,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要是债务人说的理由站得住脚,就可以少承担或者不用承担一些责任;要是理由不成立,那债务人就得承担违约的责任。
4、另外,如果债权转让本身有问题,像是转让的债权根本不合法,这可能会影响拿到债权的人去追究责任。所以在债权转让的时候,拿到债权的人要仔细审查债权是不是合法、有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