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最着急的就是等事故认定书,却不清楚交警的出具时限,甚至碰到超期不出的情况也不知道怎么维权。其实这些时限都是有明确规则的,不同事故情况对应的时间要求完全不一样。
走简易程序处理的小事故,交警原则上会在现场调查结束的当场就把认定书开出来。要是现场情况有点复杂,需要做基础的勘验检查,也得在所有调查工作做完之后的三天内完成文书制作。
如果是走普通程序的一般事故,从交警完成现场调查的那天算起,十天之内就得把认定书做出来。要是碰到肇事司机当场逃逸的情况,这个时限会顺延,等到找到肇事车辆和司机之后,再从那天开始算十天内出具认定书。
要是事故涉及到车辆鉴定、伤情检验这类专业流程,那时间就从检验报告、鉴定结果正式确定的那天起算,五天之内必须出具认定书。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肇事逃逸的案子一直没破,受害人这边想要拿到认定书的话,可以自己提交书面申请,交警在接到申请之后的十天内,也得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出具认定书送到受害人手上。这份认定书里必须写清楚事故的实际经过、用到的定案证据,还有给当事人划分责任的全部依据,不能含糊笼统。
平时大家可以直接去交管办事大厅,或者通过官方线上渠道查询自己的事故处理进度。要是明显超过了规定时限还没拿到认定书,完全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反映投诉,督促对方尽快出具。要是拿到认定书之后对责任划分结论不服,一定要注意时间窗口,得在收到文书的当天算起三天内申请复核,一旦错过这个时间,后续很难再推翻原来的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