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农村有宅基地,但人已离世,子女想建房,怎么办手续?
[律师回复] 在父母离世后,子女想在农村已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手续和流程,但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细节上存在差异:
确认宅基地权益
确定是否符合继承条件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子女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如果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子女是城镇户籍,也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
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子女需要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本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申请建房审批
提出建房申请
- 子女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建房申请,说明建房的理由、面积、层数等情况。
- 村民小组会对申请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报送村委会。
村委会审核
-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存在邻里纠纷等情况。
- 审核通过后,村委会会在村集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勘察,核实申请的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况。
- 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建房施工与验收
选择施工队伍 :子女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房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过程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房符合审批要求。
竣工验收 :房屋建成后,子女需要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会出具验收证明。
不动产登记 :凭验收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