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方诉讼离婚后以再婚,男方22年才知道,现在想结婚请问需要啥才可以领证,当初的判决书男方没收到
[律师回复] 一、结婚领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自愿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 达到法定婚龄 :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 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 双方均无配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般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
3.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照片背景通常为红色。
二、关于男方知晓女方再婚情况后的问题分析
如果女方在2019年诉讼离婚后再婚,那么在女方处于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她是不能再次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结婚要求双方均无配偶,女方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若再与他人登记结婚,会构成重婚,重婚是无效婚姻,且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
如果女方现在已经结束了后续的婚姻关系(通过离婚等合法方式),并且满足上述结婚的各项条件,她和男方可以携带前面提到的材料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