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官司开庭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诉讼程序中,先由书记员严格核实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相关方的到场情况,随后总结并宣布法庭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接下来,审判长将对各个参与者进行身份确认,确定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涉及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姓名,并且告知每一位在场者关于本次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会询问他们是否有任何关于回避的请求需要提出。紧接着,便是法庭调查阶段,其中包括了当事人的自我陈述、提供证据以及对证据的质证等多个环节。
然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代表将会就争议焦点展开深入讨论。
最后,审判长将依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对于最终判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