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认罚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很多人存在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觉得只要不认罪认罚,就肯定办不了取保候审,实际上两者之间根本没有必然的绑定关系。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里的一项常规强制措施,它的准入标准完全是法定的,从来没把认罪认罚列为必须满足的前提。具体来看这些适用的核心要求,要么是涉嫌的罪行最多只会判管制、拘役,或者只需要单独适用罚金这类附加刑。要么是涉案行为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也绝对不会引发新的社会危险。还有几类针对特殊群体的宽松规定,比如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是处于怀孕阶段、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最后还有兜底情形,当事人的羁押期限已经满了,但相关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确实需要变更成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哪怕当事人明确不认罪认罚,只要能对应上前面说的任意一项法定条件,比如涉嫌的罪名本身性质很轻,平时没有前科劣迹,出去之后也不会威胁他人、毁灭证据串供,或是刚好符合那些特殊群体的情形,照样可以正常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反过来讲,就算当事人主动认罪认罚,要是属于累犯、犯罪集团里的主犯,之前有过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逃避侦查的前科,或是所涉罪名是故意杀人这类严重暴力犯罪,司法机关照样不会同意取保候审。
当然不管是什么情况,最终能不能顺利办下来,都得由办案的司法机关结合全案的细节,还有当事人本身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做综合的评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