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以什么金额来进行定罪
[律师回复] (一)一般情形下,若发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认定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此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当存在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等特定情形时,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也构成盗窃罪,同样要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三)在经济发达地区,要关注当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若达到该标准,也可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等特定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