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两人名字,如何分割财产,想了解房产证上两人名字的性质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房产性质判断
婚后购房
无论登记双方或单方姓名,原则上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
例外: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需有书面约定才能排除共有属性。
婚前购房
单方出资但登记两人名字:视为附条件赠与,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需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
双方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或约定份额共有。
二、分割原则(以离婚场景为例)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议房屋归属(如一方取得产权并补偿对方市场价50%)、共同出售分割款项等。
补偿标准建议:当前市场价×50% - 未还贷款×50%(若有)。
诉讼分割要点
贡献度考量:法院会审查首付来源、还贷贡献、家务付出等(如父母出资首付可主张债权)。
特殊情形:
案例:男方父母付首付+登记两人名字,离婚时可能先扣除首付部分再分割增值部分(需举证出资性质)。
子女抚养优先:抚养子女一方可主张多分房产份额(通常不超过60%)。
三、操作建议
证据准备
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明出资情况。
若父母出资,需补充转账记录、借款协议等材料。
风险规避
婚前购房建议签订《财产协议》明确份额。
婚后还贷建议使用共同账户,保留还款记录。
过户流程
协议离婚:需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办理析产登记(免征契税)。
诉讼离婚:凭生效判决书可直接单方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