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15周岁,未成年人。一名成年男性追求我,追求期间他主动给我转账、买东西,我多次拒收,但对方强迫我收下,几个月合计8500元。我没有向对方借钱,没有写借条,没有主动索要钱财。现在关系结束,对方威胁要到法院起诉,要求我全部返还8500元。我没有偿还能力。想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对方主张返还,得先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但你没写借条,也没主动要钱,这钱在法律上更符合赠与特征。你是未成年人,多次拒收且对方强迫转账,说明你缺乏接受赠与的主动意愿,更不构成借款。对方到法院起诉,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你借了钱,仅凭转账记录无法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他。你不需要还这8500元,也不用担心偿还能力问题。如果对方继续纠缠,你可以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必要时向法院说明真实情况即可。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