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回家路上与一外卖员因交通问题发生言语冲突,此时另一外卖员伍某路过,虽不认识之前的外卖员,但是可能因为同为外卖员,他出言辱骂我,我与其言语争执,而后他首先使用头盔击打我头部,(当时我戴有头盔)我将其推倒后立刻停手,而后他再次用头盔击打我头部,我再次将其推倒后立刻停手。后他腰部受伤入院。经民警查看当时路口录像后调解,我们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写明“对方骑电动车送外卖途中与我发生口角纷争,争吵中对方殴打了我的头部,我还击将其放倒在地,使对方腰部受伤,随后对方报警,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我向对方道歉,第二我赔偿对方医药费400元,第三,就此事双方就此了结,各自放弃追诉对方的一切法律权利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看,你和对方已经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这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式。首先,你向对方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这是对对方权益的尊重和补偿。其他方面,协议明确双方放弃追诉权利,这有助于避免后续纠纷。再次,你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后,如果后续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