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定转移财产依据什么
[律师回复] 夫妻两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是其中一方刻意耍小动作,把本该两人共有的钱物偷偷藏起来,或是直接转走卖掉,甚至故意毁掉乱造不必要的开销,还可能捏造出根本不存在的共同外债想多占对方的财产份额,走正常法律流程分割财产的时候,法官完全可以裁定让耍手段的这一方少拿甚至一分钱都分不到。哪怕两人已经办完离婚手续分开了,之后才发现对方当初干过这些侵占财产的事,也完全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重新把之前没理清的共同财产再分一次。
1、短时间内一次性取走数额不小的现金,拿不出任何合理的花销说明,取钱的时间点刚好卡在准备起诉离婚的前后这段特殊区间
2、把自己名下银行卡里的存款大笔转去和自己有紧密关联的亲属或是熟人账户,没法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花在了两个人的日常共同生活开支上,很明显能看出来是故意不想让对方分到这笔钱
3、完全没有真实借贷事实支撑,凭空捏造出不存在的借条,硬说这笔债是两人的共同外债,实质目的是把原本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稀释,让对方要分担根本不存在的债务
4、把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子、家用车辆、持有的公司股权这类高价值共同财产,以远低于市场正常行情的价格私自卖给其他人,直接损害了另一方本该享有的财产权益
5、从头到尾都不告知另一方自己名下额外购置的房产、持有的投资股权、买的各类理财项目、积攒的住房公积金这些财产的真实情况,导致对方在当初办理离婚走财产分割流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这些财产的存在,自然也没法参与分割
真的撞见对方做出这类侵占财产的举动,第一时间把对应的银行交易明细记录、房产过户或是买卖的官方存档单据、对方捏造假债务拿出的各类纸面凭证这些核心材料整理齐全,直接到法院提交对应的起诉申请,主张重新分割被对方刻意隐瞒侵占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婚姻家事类的财产纠纷案件里,这类刻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情况占比逐年走高,后续家事法律服务的重点方向也会逐步往事前财产梳理、婚内财产合理约定的前置服务倾斜,帮当事人提前做好财产权益的边界梳理,等到真的走到离婚分割的环节,能省去后续四处找证据打追加分割官司的大量时间和精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