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孩子被故意杀害怎么判
[律师回复] 很多人可能会有认知误区,觉得刚出生的婴儿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生命,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胎儿一旦完成出生、成为脱离母体的活体,就直接享有完整的独立生命权,和成年人的生命权受到的法律保护没有任何差别,任何人故意杀害这类活体婴儿的行为,都会直接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会因为受害者刚降生就从轻放宽定罪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有着明确的梯度划分,一般的故意杀人行为,首先考虑的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确认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才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内裁量刑期。
法院实际审理这类杀婴案件的时候,不会直接硬套法条机械判决,会把案件的具体细节全部纳入考量范围,包括行凶的动机、作案手段的残忍程度,还有行为带来的实际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出于极其恶劣的动机行凶,比如之前恶意遗弃婴儿之后为了掩盖麻烦下杀手,或者用暴力虐待的残忍手段杀害婴儿,引发了周边群众极大的恐慌之类的恶劣社会影响,这类情况通常会被从重判处,很可能落到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结果。
要是案件存在比较特殊的背景,比如孩子的生母刚生产完受严重产后抑郁的情绪支配,或者是被他人胁迫才做出这类行为,全程没有额外的严重情节,这类情况才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在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区间里量刑。还有一种极少数的特殊情况,如果行凶的人作案时正好处于精神疾病的发作阶段,完全失去了辨认或者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经过严格的法定鉴定程序确认之后,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相关部门也会对其下达责令,要求家属对其严加看管,必要的时候会直接送去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