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200万判几年刑期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所述,行为人为挪用其所在单位之资金达200万元者,便已构成数额巨大之金额标准,这类型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或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一旦触犯此类法律法规,将会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后果。
根据不同情况,该类型行为人将承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对于情节更为严重,挪用资金数额更大的犯罪分子,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对于情节极其恶劣,挪用资金额度特别庞大的违法行为,相关执行机关甚至有权利对其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的严厉惩戒。
然而,具体的刑罚如何裁定,则需要考虑到多个变量,例如挪用资金的实际用途、是否已经全额归还、犯罪分子在案件中的认罪态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