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东,在转让时是他爸爸代签转让,而且根本不知道公司是否已实缴,能否承担补充责任
[律师回复] 受让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承担补充责任,需具体分析:
代签转让协议的效力
- 有权代理:若爸爸代签获得受让股东事前授权,或受让股东事后追认,代签转让协议有效,受让股东受协议约束。
- 无权代理:未经授权且未追认,协议效力待定。若转让方有理由相信爸爸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协议有效,受让股东承担责任;反之,协议对受让股东无约束力。
对公司实缴情况不知情的影响
- 转让协议约定:若协议明确约定转让方保证公司已实缴或承担不实缴责任,受让股东可依约向转让方追责,自身先承担补充责任后再追偿。
- 无约定且不知情:若受让股东不知且无过错,法院可能依公平原则等判定不承担补充责任;若应知未查,可能需担责。比如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未实缴,受让股东未核实就受让,可能担责。
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司法实践考量:法院判定时综合协议条款、受让股东审查能力与义务、公司债权人善意与否等因素,判断受让股东是否担责及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