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民事行为期限未到能不能撤回
[律师回复] 1、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期限没到的时候能不能撤回,得看所附期限是哪种类型,同时也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附期限民事行为有两种,一种是附生效期限,另一种是附终止期限。
2、对于附生效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期限还没到,也就是这个民事法律行为还没生效的时候,如果满足法定的情况,是可以撤回的。就拿《民法典》来说,要是行为人因为重大误解才实施这个行为,或者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去实施,又或者第三人搞欺诈,让一方违背自己真实想法去实施,还有一方或者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去实施,以及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难状态等情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这说明,在一些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况而实施的附生效期限民事行为,在期限没到之前,是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来撤销的。
3、附终止期限的民事行为,期限没到就表示这个民事法律行为还是有效的,原则上不能随便撤回。要是当事人想撤回这个有效的民事行为,就得和对方协商,并且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还擅自撤回,就可能构成违约,得承担违约责任。
附期限民事行为在期限没到的时候能不能撤回,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