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母亲和儿子岀资以公司购置了一套办公室,儿子给的现金由母亲购房款,算是公司注册资金?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2018年母子共同出资以公司名义购置办公室,这笔资金的性质需要具体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注册资金和购房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注册资金是公司在设立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而购房款是公司运营过程中用于购置资产的支出。从法律角度看,您提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1. 如果这笔资金在工商登记时明确记载为股东出资,并完成了验资程序,那么可以认定为注册资金的一部分。
2. 如果只是单纯用于购房,没有办理注册资金变更登记,那么更可能被认定为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或增资。建议您先核查几个关键点:
1. 当时的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据上是否注明款项用途
2. 公司账务处理情况(是否计入实收资本科目)
3. 工商登记档案中注册资金是否有相应变更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建议收集以下证据:
- 当时的出资协议或书面约定
- 银行流水记录
- 公司记账凭证
- 购房合同及产权登记信息下一步可以:
1. 先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认这笔资金的性质
2. 必要时请专业会计师核查账目
3. 如需法律确认,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补充确认出资性质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比较常见,通常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股东会决议来明确资金性质。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提供更多交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