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19年结婚,他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还房贷都是他工资卡还的,离婚了能要求一定的补贴吗
[律师回复] 可以要求补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你老公用工资卡还房贷,因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视为双方共同还贷,你有权要求获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补偿款计算公式一般为: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屋净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