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案外人如何提执行异议
[律师回复] 离婚案件执行时,如果案外人觉得执行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按以下办法提出执行异议。
第一步,准备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写清自己的基本信息、执行案件案号、请求事项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同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有合法权益的证据,比如财产权属证书和合同等。
第二步,将异议申请和证据提交给执行法院。法院会先做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立案。
法院立案后会审查异议。审查方式有书面审查,必要时还会组织听证。案外人得积极参与审查,如实讲事实、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审查结束,若法院认为异议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对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就裁定驳回异议。要是案外人对裁定不服,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若和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