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时效是三年还是五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侵犯商标的法律问题,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其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自诸多涉案方如权益人或有义务之人得知或应当尽知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害这一事实直至这个日期为止。
如果不幸成为受害者且对侵权者提起了主张权利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便会从受害者做出
最后一次主张权利这一事件发生之时开始累积计算。
然而,若商标注册人或者与此相关密切的人都超过了三年的期限进行起诉,但是当时的侵权行为仍然持续存在并且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之内,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定被诉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此外,对于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应从原告向人民法院正式发起诉讼之日期开始向前推移计算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