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房产3年后不归还最坏结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实际出资人应尽快收集证明代持关系的证据,如代持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代持人擅自处分房产,要及时调查第三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符合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房屋;符合则要求代持人赔偿损失。
(三)当代持人负债,名下代持房产面临强制执行时,实际出资人要及时提出执行异议,并积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实际权利人。
(四)若有证据表明代持人恶意侵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