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补偿金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以劳动补偿金和民事合同违约补偿金为例,具体如下:
劳动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赔偿金:即“2N”,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代通知金:即“+1”,是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民事合同违约补偿金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计算,若合同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提前解约,可能需按剩余租期的租金总额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由合同约定,无约定时可能需赔偿出租方重新招租的空置期损失等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