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标准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偷税漏税行为中行政处罚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是其涉及的金以及具体情节。通常情况下,若偷税数占据了应纳税的百分之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三十,且偷税数在一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十万元的,或者由于偷税行为已被税务机关实施过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进行偷税活动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偷税数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然而,若偷税数已经占据了应纳税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偷税数达到了十万元以上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偷税数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较大并且占应纳税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巨大并且占应纳税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